发布者:行政人事部 时间:2013-03-21 阅读次数:915
3月19日9时,专业学位教育中心邀请到上海市秘书学会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陆予圻老师为职工做公文写作培训。阎海峰副院长到场和主讲老师做了亲切交流。
陆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公文写作的规范要求和文体特征,强调公文写作要平匀通顺,行文缜密,做到要言不繁,文约而事丰。接着,陆老师就“报告”和“请示”两种常用的公文文体做了深入的讲解,并现场点评了中心的写作案例。陆老师强调,报告的写作要注重真实性、可行性和诚恳性。“真实”就是不能采用“据说”、“据反映”等词语,必须是“经核实”、“经查证”等确定用语;“可行”就是不能只罗列现象,反映问题,而是要给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下一步的打算;“诚恳”是指报告作为一种上行文的文体,要体现下级对上级坦诚、谦逊的态度。在行文结构上,报告一般采用倒金字塔结构,最重要的事情放在最前面说。报告一般由“标题”、“导语”、“主体”、“背景”和“结尾”五个部分组成,其中“导语”的写作最为关键。
“请示”和“报告”是两种不同的文体。“报告”是下级向上级就某个事件做汇报,上级可以不批复意见,而“请示”是下级就某个事项向上级提出请求,上级需要给出批复意见。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不能将诸多事项混为一谈。“请示”的正文应包括“请示缘由”、“具体事项”和“结束语”三个部分。“请示缘由”要理由充分,可以“晓之以理”,也可以“动之以情”;“具体事项”要明确无误,不能产生歧义和误解;“结束语”要恰当,避免生硬。
最后,陆老师就“请示”和“报告”两种文体的区别进行了对比,并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对公文写作的技巧和方法做了回顾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