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者:必发9988集团办公室     时间:2014-03-04     阅读次数:3510

    为了确保必发9988集团2012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地顺利实施,根据《必发9988集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必发9988集团、校教务处、校监察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本《实施方案》,监督方案的执行,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吴柏钧、马玲

组员:盛宝莲、朱姝、刘建国、刘刚、王晓光、李玉刚、阮永平、夏春明、徐文方

秘书:李云芳

    2.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必发9988集团院系两级相关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在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分流方案,做好学生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盛宝莲

组员:孔令丞、李英、葛永盛、董临萍、刘桂荣、李云芳、吴青芳、陈庆升、邢秋菊

二、分流对象

    必发9988集团2012级所有华东理工大学教务处注册在籍的学生。

三、分流实施原则

    1.分流实施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专业选择限制在学科大类内;

    3.各学生专业的确定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

    4.各专业人数的确定兼顾专业可接受人数上下限。

四、分流实施要点

    1. 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必发9988集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2012级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要求,按学生所修的第1学期至第3学期理论必修课(不包括形势与政策、体育)的初修成绩计算平均成绩。

    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初修成绩 课程学分)/ 所修必修课程学分之和

2. 专业人数限制

    为了保证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的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学院对各专业人数进行了限制。学院三大学科2012级各专业可接受学生人数的上限与下限分别见下表。

学科名称

各专业可接受人数上限

各专业可接受人数下限

工商管理类

 34

 25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34

 25

经济学类

 76

 25

 

    一旦出现学生填报的某一专业人数少于下限,则当年暂停该专业的学生培养。

3.志愿填报

1)专业分流在各学科大类中进行,学生只能填报其所在学科大类内专业,不能跨大类选择专业。

2)每位学生必须按志愿顺序填报所在学科大类中的所有专业,只填报部分专业的申请不予接受。

3)每位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信息门户的“必发9988集团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并向学院教务部门提交与网上申报一致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表。

4原则上,填报的志愿一旦提交确认或超过网上填报时间截止期,即不能再修改或填报志愿。

5)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并确认专业志愿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选择权利,学院将根据学科大类内各专业的就读人数和学生的课程成绩等因素,指定其修读所在学科大类内的一个专业。

4.专业录取方法

1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额定的专业人数内予以录取。

2)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专业人数少于下限,则把该专业去除后重新对该大类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分流原则同上。

5.特殊情况学生的专业选择

特殊情况学生指目前所有已确定专业学生。

该类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直接进入原确定专业就读。

    当原确定专业暂停学生培养时,有关学生须填写学科内其他专业志愿,学院按“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基本原则进行统筹安排。

该类学生人数不计入该专业可接受人数的上限数,但计入专业下限数。

五、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

    1.  31412:15(第4周周五),专业分流宣讲,地点另行通知。

    2.  317321(第5周),在必发9988集团网站()“本科教育”的“要闻通告”中进行成绩公示。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核。学院在一周内答复复核结果。

    3.  3318:304424:00(第7周),在学校信息门户系统中“必发9988集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并进行下载打印,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志愿填报及下载打印网址:http://urp.ecust.edu.cn

    4.  478:3041115:00(第8周),将已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志愿申请表交至奉贤校区图文中心大楼724室必发9988集团教务办公室。

    5.  414420(第9周)在必发9988集团网站“本科教育”的“要闻通告”中公示专业分流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请。

    6.  421425(第10周)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并答复相关专业分流的申诉。

    7.  42852(第11周)学院将专业分流名单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六、有关专业分流工作的咨询与申诉

1. 由各系组织教师接受学生的专业咨询。

2. 由各班班导师和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成员接受专业分流工作咨询。

3. 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学生成绩复核或申诉申请。书面申请须在相应阶段的公示期内提交至奉贤校区图文中心大楼724室必发9988集团教务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iaowu@ecust.edu.cn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归必发9988集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必发9988集团

20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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