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国际交流项目部 时间:2014-11-21 阅读次数:2305
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已启动,请参照以下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3.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12-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4.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12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5. 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2015年计划选派8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000人。
*2015年计划选派600名硕士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www.csc.edu.cn/Chuguo/08c2ac5a6ff74eb2b1039ed69bdeb447.shtml)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流程
1.报名受理:2014年12月10日前,申请人填写《报名表》,交至国际办公室(老图书馆118室,周琼 64253415)。学院汇总后交国际工程师学院。
2.材料提交:2015年3月4日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国际办公室(老图书馆118室,周琼 64253415)。
3.学院推荐:2015年3月10日前,学院完成对本学院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推荐,含:对拟推荐的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出具单位推荐意见。对拟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和单位推荐意见。如本学院推荐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超过1人,对被推荐人进行排序。将《评审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推荐名单》交国际工程师学院。
4.校内评审:2015年3月中旬前,学校国家公派学生留学项目选派工作专家委员会
对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公示。
5.正式报名: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际工程师学院将学校正式推荐名单发至专业学院,通知被推荐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
录取后留学人员的派出与管理按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链接
国家公派博士生项目:http://icen.ecust.edu.cn/s/181/t/220/p/1/c/6800/d/7186/list.htm
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http://icen.ecust.edu.cn/s/181/t/220/p/1/c/6800/d/6808/lis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