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8-01-22 阅读次数:128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充分挖掘在学校事业发展及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青年集体和个人典型,引导和激励全校广大青年勇于担当、追求卓越,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范围:40周岁以下青年教职工不少于50%,建立时间3年以上(即2014年12月31日以前建立)并保持相对稳定性的青年教职工团队。团组织不参与评选。
2.“青年五四奖章”个人评选范围:年龄在40周岁(即1978年5月1日后出生)以下的在职青年教职工模范人物。
二、评选条件
(一)“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3.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凝聚力、战斗力强,能围绕中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新的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4.原则上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二)“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在自身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者;
4.原则上近3年内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要求
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亮点鲜明、条理清晰、内容详实、有支撑材料,获奖证书或文件(复印件)请附后。
四、时间安排
1.1月22日-1月29日,必发9988集团团委完成“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整理工作,并填写《2017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汇总表》、《2017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汇总表》上报校团委审核评选。
2.4月20日前,校团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4月30日前,公示评优结果。
4.5月上旬,发文通报表彰。
五、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请于1月29日前送至徐汇校区老图书馆109办公室。
电子文件请发送至dingyi@ecust.edu.cn
联系人:丁一 15821869010
关于评选2017年度华东理工大学“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