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发9988集团
扫描二维码关注
必发9988集团
首页
关于学院
学院简介
愿景使命
领导团队
院系设置
部门设置
战略咨询委员会
分学位委员会
学术分委员会
联系我们
教育项目
本科
硕博
MBA
MPAcc
中法EMBA
中外合作项目
MEM
金融硕士MF
EDP高层培训
师资与科研
师资队伍
师资概述
教师名录
师资招聘
招聘启事
科学研究
科研机构
科研政策
科研项目
科研成果
相关链接
国际交流
国际交流首页
合作院校
学生交流项目
中外合作项目
国际认证
相关规定
出国指南
下载专区
联系我们
校友中心
校友首页
校友组织
校友活动
校友服务
校友捐赠
联系我们
更多
党务院务公开
职业发展
学生工作
学院工会
英才招聘
学生工作首页
学工动态
公告信息
学生活动
学工组织
学生党建
党员名录
党建资料
支部活动
团学工作
组织架构
团委
学生会
研究生会
学生社团
学生事务
管理规章
评奖条例
资料下载
职业导师
职业发展
校友在线
联系我们
班导师
首页
学生工作
党建资料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友情提示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09-08-06
毕业生党员同志:
为便于您及时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特对以下事项提出友情提示:
(一)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如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社区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按规定也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四)无故拒绝接受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反映。
(五)在上海的每个区县及街道(社区)、乡镇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会为您提供咨询和帮助。如您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电询021-12371,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将竭诚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我校党委组织部也开设了咨询电话,如您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电询:64251462,64252585 。
华东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9年6月
×
请先登录
账 号
密 码
登 录